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设施损坏谁负责 租房合同要明确

08-25     浏览量:99

粗心大意签合同 埋下隐患惹纠纷

小熊是刚毕业的大学生,去年毕业后只身一人来汉工作,公司办公地点在民航附近,小熊就急于在公司附近租个房子住下来。当天小熊就在网上找到一套常青花园的房子,家具家电也都比较齐全,看房之后和房东谈好价格,就当场就签订了合同。合同里写了租期、租金、押金,另外房东给小熊写了张收据。由于心里急着想搬进来,而且觉得房东人不错,小熊就直接把合同签了。

但不巧的是,今年5月份小熊发现家里的空调制冷变差了,过了几天就直接“挂”了。但在小熊要求房东对已坏的空调维修更换时,房东则认为空调是小熊使用不当导致的结果,并要求小熊对空调损坏赔偿。小熊认为,房内的家电均为二手货,质量难免存在问题。本应由房东维修、更换的家电到如今却要自己“埋单”。这个问题让她苦恼万分。但由于当时签订的合同没有写到这种情况的处理方式,而且空调的确是在小熊居住期间损坏,最终,小熊很无奈的掏了修理费。

签合同时要细心 看完合同再签名

就此问题,亿房网记者特意咨询了一位律师朋友刘先生。据刘律师介绍,依据《合同法》第218条: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,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;另该法第219条规定,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,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,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。但在此案例中,小熊和房东在签订的合同中没有明确写出物品损坏的赔偿责任问题,这样就使房东有空子钻,最终会导致小熊的利益受到损害。

刘律师建议,签订租赁合同时,一定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分清,以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纠纷。要问清房租、水电费、有线电视费等如何交,每月什么时候交房租,协商好物业管理、水、电等费用的分担问题。房屋设施如果非人为损坏该由谁负责维修,如果房东提前终止合同,该如何索赔等。

规范的合同很重要

除了上面案例涉及到的问题外,租房还有其他的问题需要注意。目前大学生普遍都会选择合租,如果选择与人合租,合租对象最好是同学或熟人。同学年龄相仿、生活方式也差不多,互相有个照应,遇到问题时可以多商量。对于女生来说,千万不可在未充分了解合租者的情况下贸然租住。如果是和原先不认识的人一起合租,一定要互相留下身份证、工作证等复印件及联系电话,最好以书面形式明示,以减少不必要的经济纠纷。

笔者认为,现在刚刚毕业的大学生,特别还是从外地来汉的毕业生,在选择租房的时候,可以选择通过中介来进行交易,虽然看似出了一笔中介费,但是这一小笔中介费却可以帮你避免今后可能的租房纠纷,因为现在一般大型中介都有自己很规范的制式合同,合同内容完善,对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都有很明确的界定。如此一来,就可以安安心心的度过你居住的每一天,不用再担心可能出现的隐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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